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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召开法治教育报告会

发布时间:2024-12-23

为进一步加强“预防校园欺凌及反电信诈骗”法治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和遵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全面提高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培养学生遵纪守法、恪守规则的行为习惯,近日,团县委、县法院“防诈骗、防欺凌”宣讲团走进博爱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举行了一场“弘扬网络正能量,争做青年好网民”主题教育报告会,县法院副院长尚新政、许良法庭庭长张瑞明、团县委副书记薛欣欣以及博爱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长王乃念等领导出席了报告会,张瑞明庭长对学生进行生动有效的法治教育。张庭长先从2024年春节热播电影《第二十条》入手。

通过影视片段关于校园霸凌事件为切入点,让学生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内容,明确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界限,让学生懂得法律的严谨性,明白日常生活中哪些行为是违法行为,以及违法犯罪行为对社会、家庭、个人造成的恶劣后果,引导学生们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做遵纪守法好少年。

针对当前学生对“电信网络诈骗”认知能力差、容易遭受财产损失的情况,张庭长详细讲解电信网络诈骗常用手段、惯用伎俩和相对应的防范措施。并举出现实中鲜活的例子,以案释法,揭露各类诈骗使用手段,让同学们全方位了解电信网络诈骗伎俩,告诫同学们要引以为戒。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法律意识,做到不轻信、不转账、不透漏。

在互动环节中,张庭长以自身经历为引导,鼓励学生讲述现实中的案例。博爱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同学们都积极主动,有的叙说了自己曾接到过的诈骗电话,以及当时是如何应对的;有的讲述了发生在身边的诈骗案例,以及对自己的影响。在轻松愉快的交流互动中,张庭长不失时机地告诫学生,不贪图小便宜,不随意售卖电话卡、银行卡。

不在网络上胡乱发布信息,注意保护个人隐私;面对电信诈骗要做到不信、不理、不汇款,遇到问题及时向家长、老师和警察求助。本次主题报告会,有效提升了学生对日益新颖的诈骗手段进行分辨与防范的意识和能力,提高了对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危害性的认识,增强了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引导学生自觉遵守校规校纪,为营造和谐健康的校园环境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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